"传统糟粕"不适合孩子早教?择优而取,正确的传统值得延续
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,很多传统的家教方式都被现代的育儿理念所否定,就像是经典的"棍棒教育",这种教育方式在以前的时候,普遍用于家长对孩子犯错的惩罚、纠正孩子错误等方面,持有这种教育态度的家长,一般都遵循着"不打不成器"的教育信条。现代的教育也充分的证明了这种教育方式给孩子所带来的弊端:孩子的肌体受伤、心理产生创伤、破坏亲子关系、影响孩子对家长教育的受教程度、容易让孩子产生偏激情绪和性格等等。而由于这种教育方式一般都依附于"古训家规",所以很多人也认为"建立家规"也是一种"封建时代"的做法,是不适合现代育儿教育的。
那么,人们的这种观点正确吗?"建立家规"真的是一种不适用与现代育儿理念的方法吗?其实,很多前辈已经给出了答案。
家规的建立,在很多时候能够对孩子们的行为、习惯、心理等方面起到警示作用。刘伯承元帅因为身居要职,所以很多工作都是需要进行及时沟通交流的,所以单位就为刘元帅配备了专门的通讯设备,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及时进行工作细节沟通。但是要知道,当时的电话可是一个稀罕物,一般家庭是根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的,刘元帅作为一个廉洁奉公的人,担心自己的孩子会私自动用这些工作用的电话,于是就贴出了一条告示作为家规,大意是:
"孩子们,这些电话是单位配备给爸爸,让爸爸用来工作的,并不是我们的私人物品,所以你们绝对不可以用它来做自己的私事,假公济私的行为是不能够在我们家出现的。"
刘元帅的家规有用吗?很有用,正是因为有了这么一条家规,刘元帅的孩子们对于什么是"公",什么是"私"就产生了比较明确的认识,从而建立了基本的行事原则,获得了相应的良好道德品质,在成长的过程中也能够像自己的"偶像"(家长)一样的优秀,不会因为私事而"占公家的便宜"。
家规能够帮助孩子塑造健康的心态。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,在"身居要职"之后,也是给自己的所有晚辈们提出了一个要求作为家规,大意是:
"晚辈来找自己的时候,一、住单位招待所,二、不可公车私用,三、不能透露自己身份(与周总理的关系)。"
周总理不希望自己的后辈们因为自己的原因而"搞特殊",不允许后辈们"狐假虎威",看起来是一种对家庭的"无情",实际上却是在给自己的后辈塑造健康的心态:不是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,就不要去贪图它,而是要找准自己的位置,端正自己的心态。周总理的后辈们也不愧是拥有与周总理相同的血脉,在这一点上做的就很好,一直都是谨记周总理的要求,从不逾越。
当然,有些时候,其实一些对自己所实施的"家规",也会对孩子产生积极的影响。
彭德怀将军最出名的并不是针对自己孩子们所制定的家规,而是对自己所制定的家规。彭将军有三条原则,一是不索贿,二是不收礼,三是不因熟人或上司的要求而假公济私。彭将军本身也很好的遵守了自己所制定的家规,而他这种能够坚持遵守原则的行为,也被自己的孩子看在眼里,从而得到了一种源自内心的被动教育,他的孩子也是默默的遵守了彭将军的原则性。为什么不是为孩子制定的家规,也会影响到孩子呢?那是因为,父母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,孩子对于父母的行为准则有着很强的模仿性,家长正面积极,孩子很大几率也会非常的正面积极,反之,如果父母性格消极,那么孩子也会受其所害。
看完这些,大家应该已经明白,其实孩子是否能够得到健康的成长,和"家规"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,坊间有句俗话:"无规矩不成方圆",德谟克利特也说过"凡事都有规矩",孩子们虽说需要进行全面的发展,但是也应该得到一定的约束,"风筝有线则直飞九重,脱线则坠入深渊",大家都知道,风筝之所以能够飞得很高,那是因为有风筝线牵着,一旦线断了,那么风筝失去了牵制,那么就会坠落在地上。而孩子的培养也是这样,不但需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,还需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,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等方面有所约束。
所以,如果想要让孩子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,让孩子建立一个健康的心理环境,让孩子能够更好的成长,就需要为孩子制定相应的家规,约翰逊说过"法则可以让人避免错误,但是并不能给予完美",所以家长还需要认真的监督孩子遵守家规。
丁尼生说过:"这个伟大的世界是永远不停的在旋转,规矩也是在不停的变化。"
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,所以在制定家规的时候,家长一定要注重家规是不是适合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。有些家长总是一种喜欢"食嗟来之食",照猫画虎的搬用其他家庭的一些家规,其实这是不对的,因为那些家规在能在别人家能够造就出一个优秀的孩子,但是因为它不适合自己的家庭情况,照搬的话,就有可能会让自己的孩子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和成长,轻则作用降低、重则还会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。在这一点上,家长还是费点心,自己制定家规比较好。
家规的"合适性",除了要参考自身的家庭情况之外,还需要符合孩子的成长特点,比如说家规需要涉及的领域,什么年龄段适合多少家规等等。
家规并不是学习计划,所以给孩子制定家规的时候,要注重全面性,苏霍姆林斯基说过"真正的人是具有多方面精神生活的人",所以家长既要制定和学习有关的条目,也需要制定一些和品德修养、心理建设等方面有关的内容,家规条目的制定不必制定的多么"细节",而是需要具有代表性和广泛适用性,就比如周总理的"不公车私用",并不是说不能私用哪一辆、或是什么时候、或是其它什么细节,而是全面限制。
一般来说,在给孩子制定家规的时候,最好家规条数不要超过10条,最好保持在5条之内,内容具有简洁、直接的性质,亨利大卫梭罗说过"当你简化你的生活,宇宙的法律将更加简便",这样孩子将能够更清晰的明白家规的内容,并且在实施的时候也能做到较深刻的认识。如果父母贪图形式而制定一些冗长难懂的家规,那么孩子除了可能不理解家规的具体含义之外,还可能会产生一种精神压力,并且认为家长是"有意针对",对于以后家规的实施,和孩子的成长都是带有负面影响的。
当然,家规的内容也要具有合理性,不能为了崇高的目标而不去考虑实际能动性,如果空设一些"伟大"的制度,但是实施起来却很困难,那么就失去了建立家规的初衷了。
家规的本质就是规矩,是一种原则性的问题,所以在监督实施方面,一定要注意严格性。只有严格的遵守家规,才能够起到应有的约束性,才能够体现家规的作用,才能让孩子得到成长和进步。不过,这里要注意的是,"严格"不等同于"独断专行",葛德文说过:"强制不是说理,绝对谈不到说服,它所产生的是痛苦、厌恶等负面情绪。"家长不要以"独断专行"的方式来要求孩子。在平时,家长要根据家规的条目内容,来规范自身,从而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,这样孩子就不容易犯错,而当孩子不小心违反了家规,家长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违规惩罚,从而对孩子起到警示和纠正的作用。
"规则是完成远大抱负的必要因素"——莎士比亚